自诩是个人情味很重的人,换言之——我很善良。最充分的理由就是:每次看到很可怜的乞丐,我会扔个
一两毛钱给他。 今天在地铁站,看到一个老头,坐在风口卖命的拉琴,我于是扔了一毛钱给他,想一想,我一个月玩机战私服花掉多少钱,而对他来说一毛钱对他来说能抵什么用,连一个烤番薯都买不到,这跟不给钱有什么区别,亏的自己还在那里得意洋洋的鄙视别人。然后,我心虚的走回去,又扔了一个一块的硬币,老头很惊讶的看着我,也许他并不像表现的那么可怜,也不需要人同情,但是这么做,我自己的心里好受很多。 以后这种五十步笑百步的事情坚决不做了,如果口袋里没有一块钱,如果心情不是足够好,我会和
别人一样,昂首挺胸不给钱!